農村房產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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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產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農村房產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農村房產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的所有權與他項權利的登記,包括對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性質、房地產權利來源、房地產他項權利、取得時間、變化情況和房地產的面積、結構、用途、價值、座標、形狀等進行專門的記載。房產登記即房地產產權登記,它是國家為健全法制,加強城鎮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產權的法定手續。城市房地產權屬都必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審查確認產權後,由房地產管理機關發給《房地產產權證》。產權登記是房地產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過產權登記,才能對各類房地產權屬實施有效的管理。

二、農村房產登記的必要性

我國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包括兩種類型,即土地使用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也就是説,一宗房地產要辦理兩個產權證書: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書。這是與我國現階段土地和房屋分開管理的行政管理體制相適應的。但基於房屋和土的不可分割性,我國的某些城市已開始試行兩證合一的制度,以簡化手續,節約交易和公示成本。房地產登記是房地產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為健全法制,加強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權利的法定手續。房地產登記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1)產權確認,即確認房地產的權屬狀態;

(2)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加強房地產管理,即通過房地產登記對房地產交易狀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農村房產登記的目的和意義是非常明顯的,一方面,可以對農村房產的所有屬性進行明確,另一方面,涉及到房產繼承或者轉讓等情況的,也可以合法的進行認定,在司法實踐中,有關房產登記應當按照國家出台的相關政策依據上進行處理,避免出現違反房產登記規定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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