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房提取
(一)條件
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
2、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注: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
(二)提取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職工個人儲蓄賬户賬號
4、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
5、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户結息單(此材料為銷户提取的職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購房,要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複印件、購房發票的原件及複印件,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無需提供此材料
7、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8、職工配偶申請提取時,除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關係證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有職工配偶信息,夫妻關係證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職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購房申請提取,除按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職工所在單位應履行核實義務並出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職工應出具單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職工所在單位主體資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物業部門開具“職工異地購房證明”。管理部應嚴格審核有關提取材料,材料真實的,准予提取。
二、租房提取
(一)條件
1、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提示:根據1月28日發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佔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應細則暫未出台。)
(二)提取材料
1、提取申請書;
2、出租房屋税收委託代徵點或税務機關開具的租房費發票;
3、房屋租賃合同;
4、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5、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賬户。
7、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職工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外租房申請提取,應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請書;
2、所在單位出具租房證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規定納税的證明及租房費發票;
4、房屋租賃合同;
5、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
6、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7、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賬户。通過賬户所在單位經辦人到繳存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8、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提示:
2015年1月28日,《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發佈,根據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不需提供完税證明、租賃合同備案、租金髮票等,只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或無房證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北京相應細則尚未出台。
三、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所需材料
2、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後開具一式智坤教育套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鑑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户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不準予提取的原因;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覆的,應請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並在三日內給予單位明確答覆。
4、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
5、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户
6、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户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户結息單》
7、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兩份,銷户提取的,還需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户結息單》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彙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户
9、個人提取:當個人和單位就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生爭議,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管理部應予協調。協調不成的,管理部依據《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管理部主任審批後,可直接為職工個人辦理提取並書面通知單位。職工個人辦理時,須上述關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請,提取流程與單位提取流程一樣。
儘管各個城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細節之處有所差別,但其本質內容,或者説所必須需要的條件、材料和流程還是相同的。因此,看完了在北京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我們就能根據這一流程在其他城市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在其他城市提取住房公積金之前,還是要詳細諮詢政府部門,觀察是否有的地方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