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户的手續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一、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户的手續有哪些?

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户的手續有哪些?

1、初審櫃員受理並核對單位專管員所提交的以上各資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審櫃員在公積金軟件系統中登記錄入個人開户信息,掃描《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代扣繳納個税承諾書》(繳存基數超過上限或低於下限規定的)和錄用證明類文件原件或加蓋公章複印件到系統中。

3、初審櫃員提交複核櫃員複核。

4、複核通過後由初審櫃員打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確認回執單》,交由單位專管員核對,確認無誤後簽字。

5、初審櫃員在《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確認回執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並將《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確認回執單》返還單位專管員。

二、住房公積金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户內,實行專户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户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户內的住房公積金。

國家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為了緩刑購房壓力,通過自己交納一部分單位補充一部分的政策,使得居民的購房壓力減少,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單位統一開通公積金帳户,並定期交納相關的資金,但如果個人有申請公積金帳户需要的,可以向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