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校園暴力判不判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一、小學生校園暴力判不判刑?

小學生校園暴力判不判刑?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也即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只對自己實施的這八種嚴重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不得突破這一界限。

綜合校園暴力判刑年齡的規定一文所述,我們知道16及16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要有犯罪行為就會判刑,而14歲到16週歲只有犯了規定的八項罪才給予判刑,否則不判刑,並且14歲以下不判刑。但是由於近年來校園暴力犯罪年齡越來越低齡化,許多人對現有的法律提出補充修訂,希望能夠通過降低判刑年齡減少校園暴力事件。

二、校園暴力判刑具體年齡規定及要求是什麼?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週歲至16週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不滿14週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4、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過了週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週歲。

6、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綜上所述,小學生是未成年人,認知行為存在侷限性,有些小學生缺乏教育管教,在學校欺凌同學,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能觸及刑法。但是,小學生年齡還沒到刑事責任年齡,即使是犯罪也不會被判刑。鑑於這種情況,建議修訂刑事責任年齡,給予適當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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