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請求分割財產的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繼承人請求分割財產的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一、繼承人請求分割財產的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1、標題。須註明為《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自然情況。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的自然情況有兩種情形:一為自然人的,一為法人的。當事人為自然人時,原告就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繫方式等。

3、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麼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有多項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

4、事實與理由。提出訴訟請求後,就要為其請求提供充足的依據。首先是擺事實。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明確責任,並援引有關法律和政策。

5、受訴法院。根據法院管轄、民事起訴狀要寫明受訴法院。

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簽名,或蓋章以及民事起訴狀的遞交時間。

7、附件。須説明本訴狀副本份數、證據份數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數。

二、繼承權糾紛的審理週期是多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繼承人在請求人民法院分割遺產的時候先要搞清楚一個問題,就是説雖然在法律上自己的這種繼承權是受到保護的,可是,類似於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中明確表示把個人的財產全部無償捐獻給了國家,就算提起了民事訴訟,法院也不會支持當事人的請求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