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遺產民事訴訟請求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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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遺產民事訴訟請求是怎樣的?

遺產糾紛對我們來説並不少見。在遺產糾紛中,子女不滿遺產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起訴人需要提供書面起訴狀,説明其請求和事由,還需要提供能夠支持其分割請求的證據。那麼,分割遺產民事訴訟請求是怎樣的?小編為您答疑解惑。

一、什麼是遺產糾紛?

繼承糾紛,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因爭執死者的遺產而發生的糾紛。如因繼承權、繼承順序、遺產分配份額等發生爭議,都屬於繼承糾紛。

繼承糾紛可分成兩類:一類是非侵權糾紛,如繼承人僅對遺囑的效力、遺產的範圍和數額、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等問題認識不一而產生的糾紛。另一類是侵權糾紛,即因發生侵害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

二、關於遺產繼承法律怎麼規定?

我國,關於遺產的繼承,其實在法律上的規定是很明確的,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死者的父母(包括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包括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還有非婚生子女)以及配偶(只有有婚姻登記證書的就是)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繼承人,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原則上均分遺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分割遺產民事訴訟請求怎麼寫?

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與地址.

四、遺產糾紛民事訴狀的格式是怎樣的?

民事訴狀由四部分組成:

(一)首部:標題寫明民事訴狀.當事人如系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應寫明它們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務.

(二)請求事項.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的訴訟標的.即請求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議的具體問題.要寫得明確.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以及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繼承遺產,等等.請求應合理,切實可行.

綜上所述,在遺產糾紛起訴狀中,應當寫明分割遺產民事訴訟請求,列明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分割遺產民事起訴狀除應當注重內容的條理性之外,請求也應該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可能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另外,民事起訴狀的格式也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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