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轉移財產方式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一、夫妻間轉移財產方式有什麼?

夫妻間轉移財產方式有什麼?

(一)故意隱瞞財產,在夫妻離婚當中比較常見,對於另一方不知道的房產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這些財產存在,根本不知道從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費成本去轉移。

(二)偷偷把財產轉移到別名下或低價出售,對於無法隱瞞的財產,夫妻一方可能通過贈與給別人或者低價轉讓給別人的方式轉移。

(三)偽造公司債務或者夫妻共同債務。

二、夫妻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夫妻之間的共有財產怎麼認定?

夫妻之間財產的共有認定標準的規定如下: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知識產權的收益等相關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於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離婚,需要均等分割。

離婚時轉移財產的方式有很多種,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對於婚內的共同財產,應當均等分割;需要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於過錯方來説,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需要遵守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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