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財產分割子女可以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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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財產分割子女可以分割嗎?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一、《民法典》財產分割子女可以分割嗎?

嚴格意義上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間財產,與孩子無關。但要是夫妻自行協商分割財產的話,則可以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孩子,但從法律上來講,孩子是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夫妻財產具體如何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着平均分配,應根據不同情形來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財產:

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但是可以根據雙方意願而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

綜上所述,在我國的《民法典》中對離婚財產的情況作出了相對應的解決辦法,而夫妻只能對未成年的子女爭得撫養權,子女不參與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會按照男女平等原則進行分配,有過錯的適當減少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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