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無遺囑的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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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無遺囑的財產如何分割

法院對無遺囑的財產如何分割

根據法律規定,首先要確定具有遺產繼承資格的人。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繼承人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係的確定,則是依據《民法典》所規定的親屬關係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在有遺囑的情況下,財產是按照遺囑進行分配的,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財產是根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的。在繼承人有故意謀害繼承人或者是進行篡改遺囑,那麼繼承權被取消。如果沒有第一繼承人,那麼會往下進行排,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參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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