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長時間可以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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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多長時間可以財產分割

男女雙方在決定結婚之後有很多東西都會捆綁在一起。其中包括雙方之間的財產,這便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在夫妻離婚之際也需要對雙方之間的財產作出分割。那麼結婚多長時間可以財產分割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相關的瞭解。

一、結婚多長時間可以財產分割

根據最新的《民法典》的規定,已經取消了此限制,所以不管你們結婚多長時間,都可以分割財產。原則上,如果夫妻雙方都沒有過錯的話,是均分財產。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之後,夫妻之間如果沒有另行約定,那麼一般婚前財產依然屬於個人,婚後的共同收入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的則從其約定。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如今,我國對結婚後財產分割的時間已經不做限制,因此無論結婚後多久都是可以對財產進行分割的。當然要是在離婚時候分割財產的話,一般是在夫妻之間均等的進行分割。希望本站小編編輯的文章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更多財產分割方面的內容,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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