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軌女方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會照顧女方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4.59K

男方出軌女方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會照顧女方嗎

一、男方出軌女方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會照顧女方嗎?

男方出軌女方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會照顧女方,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財產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為原則。《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46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夫妻一方與他人登記結婚當然構成重婚,夫妻一方雖未經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樣構成重婚。重婚是對一夫一妻制的最嚴重破壞,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夫妻另一方因此理應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新《婚姻法》將重婚列入損害賠償的事由中,要求責任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是對重婚者重婚行為的處罰。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不論以何種名義與他人同居,均應納入此處所稱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負有與配偶對方共同生活的義務 , 即使因某種正當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關係依法解除前,均不得與他人同居。否則行為構成違法。因此,已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對婚姻義務的違反,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3、實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對另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並導致離婚,則行為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二、離婚損害賠償如何提起訴訟?

離婚損害賠償作為法律賦予無過錯方在離婚時享有的權利,必須依法行使。首先,它必須由無過錯方提起,無過錯方不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能主動干預處理;其次,無過錯方一般應在訴訟離婚時一併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協議離婚的,可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協議離婚時已表明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對離婚損害賠償作了若干程序性的規定:

(一)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46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

(二)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四)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事實上,女方手裏如果有男方出軌的需求證據,完全可以要求男方對自己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可實際生活中有些女性在得知自己的丈夫出軌以後,選擇的所謂的維權方法就是去暴力毆打小三,像是這樣荒唐的行為,只能把事情弄得更復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