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男方家產法院是否會支持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男方家產法院是否會支持

一、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男方家產法院是否會支持?

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男方家產的話法院通常是不會支持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離婚時一般是平均分配夫妻的共同財產,但以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為原則,而不是因為男方出軌而分割男方的家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 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 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 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 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 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 方應當予以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 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可見,不管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女方都沒有權力要求分配男方的家產,雙方在離婚時所涉及到的財產糾紛僅僅是針對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女方能證明所謂男方的家產實際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然的話,出軌不能成為自己分割對方個人財產的藉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