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進行財產公證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一、假離婚進行財產公證有效嗎?
只要在民政部門申請領取了離婚證,或取得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生效的判決書,就是真的離婚。夫妻倆離婚時的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體現,沒有在脅迫或欺騙前提簽字,協議內容不違法,就是合法有效的協議,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
二、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合同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
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
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
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假離婚的説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對於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那麼其法定的婚姻關係仍然存在,也構不上離婚行為,對於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的夫妻,其法定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所以不存在假離婚的説法,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