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援助的法條範圍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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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援助的法條範圍是哪些?

民事法律援助的法條範圍是哪些?

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第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1]

二、法律援助申請程序是怎樣的

首先諮詢法律援助方面的相關內容和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然後在有關部門領取申請表,再向其遞交申請表及需要的相關材料,援助機構在對申請人的案件及所提交的情況進行審查,然後決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就簽訂法律援助合同,最後會指派律師為其服務。

三、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1、由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勞動部門和單位)出示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2、身份證、户籍證明;

3、申請援助事項的基本情況及案件的材料;

4、立案通知書;

5、其他材料。(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公民在遇到民事訴訟的時候,如果對法律知識不是很瞭解,可以到司法機關尋求法律援助,通過遞交相關材料和證明文件到相關審核機關,審核機關經過對資料的審查和認定,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法律援助的決定。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援助是不需要支付律師費用的,只需要支付少量訴訟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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