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財產分割的規定喪偶的財產由誰獲得?

來源:法律科普站 6.97K

婚姻法財產分割的規定喪偶的財產由誰獲得?

財產分割的規定喪偶後共有財產的一般歸自身所有,剩下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平等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條件下 還在生的配偶者和孩子是第一順產繼承人。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夫妻之間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那麼所存在的財產就會由法定的繼承者來獲得,但前提是屬於個人的財產,只要涉及到有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就可以先對共同財產進行平分,剩餘的財產就可以由繼承者獲得,所以,不同的情形所處理的方式不會不一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