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跟財產分割是同時進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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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跟財產分割是同時進行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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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跟判決離婚同時嗎

離婚判決一般情況下與財產分割同時作出。但有的案件不能,例如無效婚姻,應先判決婚姻無效後,就涉及的財產的子女問題調解或判決。
先要對房產進行確權,所謂確權就是指另行起訴,由法院確定該房產中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同時離婚案件中止審理,確權案件法律文書生效後,離婚案件繼續審理。
《婚姻法》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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