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評估後是否可以再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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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評估後是否可以再競價

一、財產評估後是否可以再競價

可以,競價其實是比較公平的,你出錢拿房子,當然你得有心理價位,你什麼價想要房子,如果對方超出了你的價位,對方拿房子你得錢,很公平。但是,在夫妻雙方均主張所有權且雙方均同意競價的基礎上才可以實施的。對房產進行評估的適用情形是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處理房屋所有權歸屬問題

1、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房產的分割都非常重視,在分割房產的時候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房產競價就成了公平的方式,尤其是雙方對於房產分割的意見達不到統一的情況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房產進行競價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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