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出軌後離婚財產怎麼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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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女人出軌後離婚財產怎麼判決

女人出軌後離婚財產怎麼判決?

女人出軌,賠償的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有人民法院判決,賠償肯定是在應判歸女方所有的財產中予以賠償。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收入是共同財產,女方出軌的話,男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並可請求損害賠償。雙方無約定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共同財產各半平分,女方構成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屬於過錯方,無過錯的男方在雙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內容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部分內容損害的程度是確定賠償範圍的具體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的應該要怎麼辦

1、起訴離婚。

女方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並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通過證據説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2、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女方在婚姻中出軌,屬於過錯方,在離婚時,男方有權提出要求女方進行損害賠償,夫妻離婚後財產是需要分割的,無論哪一方提出離婚都都需要進行協商分割財產,如果婚前有協議,可以按照協議的內容分割,離婚的提出是否主動一般不影響訴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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