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意外死亡他的財產怎麼分配
一、自然人意外死亡他的財產怎麼分配?
財產按照下面的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關於分配額度:
1、如果沒有特別的情形,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
2、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
二、遺產的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四、非婚生子女繼承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該條的規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視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説,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且不允許任何個人、組織、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而引起的侵權,由侵權人承擔完全責任。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在繼承問題上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是法定的,非婚生子女繼承權不可侵害的。
總之,我國有專門的法律制度就是規範遺產繼承的問題的,突然意外去世之後,家人們之間也沒有必要因為遺產繼承問題而大打出手,通常該由誰繼承就由誰繼承,如果有配偶的話,配偶也不要理所應當的覺得,當事人去世之後所有的財產就歸自己一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