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重婚財產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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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重婚財產怎麼分配?

一、老公重婚財產怎麼分配?

老公屬於過錯責任中的重婚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女方需要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男方確實有過錯。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你丈夫屬於過錯方,只要你有證據並且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他就必須賠償你。不分他財產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你基本上可以多分。

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你的生活困難,你也可以要求多分。這和你因為他的過錯要求賠償是2個性質。就是説,你既可以要求他賠償,也可以要求離婚的時候多分。以為女子買的房子是那個男的名下的話,你可以多分那套房子,具體多分多少要看法院判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重婚案是自訴案,即只有當事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行為主要有哪些?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鈎。

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各自取得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內,但是在締結婚姻之後,取得的財產就要參與離婚財產分割,不僅財產要分割,夫妻共同債務也要進行分攤,還有就是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不享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必須向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相應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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