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會凍結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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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雙方離婚會凍結財產嗎

夫妻雙方離婚會凍結財產嗎

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凍結財產。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範圍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保全方式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二、離婚凍結財產的程序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對方有可能隱匿、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保全措施,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一方有意轉移共同共有的房產,或一方有意變賣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資金,就可以申請法院對房屋或股市賬號進行查封。

1.房屋的財產保全及手續。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轉移夫妻共有的房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該房產進行財產保全。實踐中,如果房屋雖然為共同財產,但產權記載在一方名下,那麼,未經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產轉移的過户交易手續,將售房款歸為自己掌握。

2.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對夫妻名下的房屋進行財產保全。實踐中,如果房屋產權除了記載為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名下外,還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權益,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

(1)用房屋擔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之一,財產保全申請書。之二,財產保全擔保書,該擔保書需要全體產權人簽名。之三,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之四,用來做擔保的房屋產權證原件。之五,要查封的房產的產權登記冊或產權證。之六,申請法院保全的保全費用。

(2)用現金作保對夫妻名下的房屋進行財產保全。這種情況下,要提供的材料有:之一,財產保全申請書。之二,財產保全擔保書。如果用現金作為擔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為擔保,而只能用申請人的名下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這筆錢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關借貸手續及資金流轉相關的證據都要有個心眼兒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張這些作為擔保的資金也是共同財產,那麼申請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煩了。之三,將作為擔保的資金打入銀行指定的賬户。一般法院沒有外幣賬號,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為擔保資金,首先可能需要將外幣兑換為人民幣。之四,要查封的房產的產權登記冊或產權證。法院如果受理的財產保全的申請,會派員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將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該裁定會規定房產在一定期限該房不準買賣。

3.股票賬號的財產保全及手續。一般情況下,法院對股票的查封,一般限於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賬户,該賬户只准進入資金,不準取出資金,而一般允許股票的繼續買賣,以減小由於保全措施給被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申請人要申請法院查封被申請人股市內的財產,要向法院提交類似於房產保全的相關法律文件,如申請書、擔保書、被申請人的股市賬户基本信息等。

4.銀行存款的保全及手續。如果申請人想對被申請人銀行存款進行財產保全,首要解決的是擔保問題,法院一般要求申請人提供等值的現金或其他財產作為擔保。如果申請人提供了足額的擔保,法院核實後,會裁定保全,併到被申請人的開户行對其銀行賬號進行凍結,被申請人將不能取出資金。

5.汽車財產保全及手續。法院審查申請人提交的保全材料後,如果裁定保全,會到車管所辦理查封汽車的保全手續,裁定生效後,該汽車只能使用,但不能買賣過户。

綜上,當雙方不需要財產凍結時是不會凍結財產的。當有需要凍結對方財產時候,可以在一方有意轉移共同共有的財產時,向法院申請凍結對方財產,從而維護自身權益。任命法院會在四十八小時後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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