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買房算是婚前財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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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買房算是婚前財產麼?

一、假離婚買房算是婚前財產麼?

現在買賣二套房税金龐大,所以一些所謂頭腦靈光的人就會想出這種假離婚的方式來應對。假離婚買房的普遍原因是為了避免限購或者是方便貸款,而不管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離婚,對於買房或者貸款都是有一定影響的。很多夫妻在買二套房的時候為了獲得更低的首付比例,便想出假離婚的辦法買二套房。

針對此類問題,律師表示,因為離婚證是假的,並沒經過民政局認證,所以就還是合法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倆人共同財產,因而用假離婚證買的房子仍屬於共同財產。若離婚涉及財產分割時,男女方可要求分得一半。

但是如果兩人並非真正離婚,但是通過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這種情況下,財產分割約定不明確在所難免,無論雙方是否復婚都易產生糾紛。如果一方假戲真做,另一方損失的就不僅是財產。總之,婚姻不應成為經濟利益的籌碼,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險。

二、辦理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1、假離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風險,共同財產會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範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一對夫妻原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為了逃避税款,於是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丈夫。

2、現實生活中假戲真做的案例時有發生。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金錢至上、利益至上的觀念衝昏了部分人的頭腦,一旦雙方假離婚後出現矛盾,夫妻感情再不牢固,一方的婚姻觀念再起變化,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3、結婚是人生中的頭等大事,婚姻是一種保障、一種維繫、一種相濡以沫,夫妻之間本應相互忠誠、相互愛慕,依法納税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我們僅僅為了逃避國家税收而拿婚姻或夫妻感情當兒戲,那麼,一定程度上不僅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勢必會褻瀆婚姻,褻瀆《婚姻法》,與真離婚的本意背道而馳,為後人留下笑柄。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大城市實行限購政策,這樣一些人動起歪腦筋,辦假離婚後買房。在復婚之前,雙方買房都按照婚前財產認定,如果是一方買房,即使雙方復婚,也不能算共同財產。也就是説,通過假離婚買房的風險是不少的,最好不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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