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怎麼合理規劃財產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夫妻怎麼合理規劃財產分配?

一、夫妻怎麼合理規劃財產分配?

分割夫妻財產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具體來説,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知識產權是人們就其智力創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因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可以明確只歸一方,法律保護私有財產的處分權,這種特別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5、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的財產進行投資所獲取的物資利益。

6、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助費。

7、對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權的認定。土地使用權價值在婚後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依該土地的價值而產生的一種利息,是一種合法的收入,所以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為雙方共同所有。

8、在涉股案件中對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對於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有的股份,分割財產時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能在離婚時參與財產分割,對於夫妻各方在婚前就擁有的財產,是不會進行分割的,但是如果是持有個人財產的一方在離婚時主動自願將個人財產拿出分割的,法律是允許的,並且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都是可以主動放棄離婚財產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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