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夫妻離婚房子可落兩個孩子名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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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離婚房子可落兩個孩子名下嗎

離婚對於大多數家庭來説都是痛苦的,看着自己幸福的港灣即將消失對家庭中每一個成員都造成無法言語的痛楚。家庭財產在離婚時也成為了,一個比較大的問題。而離婚時夫妻離婚房子可落兩個孩子名下嗎,下面小編就結合我國現行法律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分為約定財產的處理和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一)約定財產的處理方法“約定優於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條原則。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書面形式的約定財產分割《婚姻法》第19條規定:前項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的好處是雙方事先達成了協議,事後即使反悔,也必須按前述協議處理,因此,書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約定形式。建議擬達成財產協議的夫妻或準夫妻能夠儘量採取書面形式,草擬一份內容明確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協議。為了使協議能夠真正體現雙方的協商意見,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幫助起草協議,並見證協議。夫妻以書面協議的方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權利歸屬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雙方財產差距較大的婚姻等可能發生財產爭議的婚姻家庭中採用較多。

2、口頭形式的約定財產分割不採用書面形式的約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頭協議,只要在分割財產時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法律的規定就可以不予考慮。但口頭協議的一方當事人一旦不認帳,就只能認定沒有約定或約定無效,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分割。/span>

夫妻共有財產的處理方法夫妻共有財產的範圍:

夫妻共有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的處理原則:

《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有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決,同時,也考慮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可以有所差別。

夫妻雙方並將其共有的房屋協議給孩子的,需按照或贈與的方式過給孩子。以上兩種方式均需夫妻雙方和孩子共同到場辦理,如孩子未成年可不到場;兩種方式均需繳納契税。如按方式辦理需提供:身份證、離婚證(已離婚)或結婚證、(未離婚)、契税票;如按方式辦理需提供:身份證、贈與公證書、契税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婚時夫妻離婚房子可落兩個孩子名下嗎的相關解答,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現行法律對離婚時的財產有着明確的標註,而雙方如能對房子的歸屬權進行協商,可以將房子的歸屬權贈與給孩子。如果你還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也可以電話諮詢本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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