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離婚可以分財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5W

一、結婚多久離婚可以分財產?

結婚多久離婚可以分財產?

結婚多久離婚可以分財產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管結婚多長時間都可以分割財產,如果夫妻雙方都沒有過錯的話,是均分財產。結婚之後,夫妻之間如果沒有另行約定,那麼一般婚前財產依然屬於個人,婚後的共同收入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的則從其約定。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房產的界定是怎樣的

1、婚前一方出資,並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購房,而另一方未出資。在這種情況下,此房應屬於出資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雙方出資,但以一方名義購買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資的一方無法舉證證明出資是因雙方達成婚後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會認定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3、婚前一方全額出資,但以另一方名義購買,在這種情況下,全額出資的一方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以婚後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出資的,對其將不利

4、婚前以雙方名義購房,但是一方出資,如果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如果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另一方的出資會被認為對未出資方的贈與,如果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又無按份共有的約定,該房會被認定為共同共有。如果產權證上明確按份共有,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雙方按份共有,如雙方結婚不成無法繼續居住,可由一方將產權份額出售給另一方,或由法院判決。

結婚是屬於雙方根據自願的原則來辦理登記的,離婚時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規定來分配財產,也結婚的時間不存在關聯性,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雙方進行協議離婚,那麼財產的分配是不受法律限制的,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