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不久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一、男女結婚不久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男女結婚不久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離婚是不是能分財產,要看婚內是否有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看結婚時間的長短。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並不會隨着婚姻持續時間的延長而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內雙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夫妻書面約定的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等。不管結婚時間的長短,如果婚內積累的有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都是可以分割的。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分割夫妻財產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表現為雙方均有對共同財產的使用、處分權利,在離婚時雙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因為女方在實際生活中收入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財產。當然權利的平等並不意味着份額的平均。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同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2、保護子女、女方權益原則。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首先要將子女、特別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實保障子女離婚後的生活與健康成長的物質需求。在離婚時,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分割共同財產時需照顧子女利益,照顧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將共同財產分給子女一部分。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對於判決離婚,實行破裂原則離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確以破裂,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均可以獲准離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造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亦可獲准離婚。但是,如離婚是一方有嚴重違反婚姻義務、破壞夫妻關係的行為,如通姦、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也包括其他違反婚姻義務、破壞夫妻關係的行為。

一方的過錯行為給另一方帶來極大的身體、精神的傷害,也嚴重破壞夫妻感情。所以無論無過錯方是主動要求離婚,還是被動承受離婚的後果,都應該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得到照顧,以彌補其所受到的身心傷害與痛苦,體現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4、有利於當事人的生產、生活原則。

實際上,現代年輕人的感情觀都是比較先進的,結婚以後有兩個人平等的來承擔家裏面的花費,但是,各自保管各自財產的夫妻生活也頗受很多年輕夫妻的青睞,假如有類似這樣的約定,在離婚的時候當然就不存在着財產分割的問題了,因為夫妻之間有約定的就應該按照約定處理。

以在夫妻離婚的時候跟結婚時間長短沒有必然的聯繫,不管什麼時間結婚,離婚財產都是需要進行平均分配的,一人一半,如果雙方進行協議離婚,那麼財產的分配是不受法律限制的,怎麼進行分配都可以,如果協議不成,那麼需要進行走法律途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