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程中關於財產分割的官司律師費怎麼收取?
一、離婚過程中關於財產分割的官司律師費怎麼收取
一般情況想,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具體計算比例如下: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5%-7%;
3、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4、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5、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總之,是離婚需要分割的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1、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4、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5、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三、離婚時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範圍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6、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7、公司企業的出資額、股份以及個人獨資公司;
8、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9、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10、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1、一方對婚後取得財產主張屬個人財產但是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財產;
12、其他婚後應歸雙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對於財產分割的官司中律師費用的收取會根據訴訟標的額來進行收取,一般在十萬元以下的會按照比例8%-12%來進行收取,所以對於財產分割官司當中,如果涉及到的財產越多的,那麼律師收費的價格也就可能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