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財產協議公證費用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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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婚內財產協議公證費用是怎樣的?

夫妻婚內財產協議公證費用是怎樣的?

夫妻婚內財產協議公證費用是收取財產總費用的2%,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書公證費用,按照財產價值收費,階梯式的,一般為財產總價值的2%。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並非以公證為生效要件。很多人認為,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如果不公證,婚內財產協議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婚內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説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無論該書面協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協議公證不公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約定好。慎重一點的話最好委託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完全沒有必要花錢去做婚內財產協議公證。

關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簽訂的財產協議是否可以辦理公證手續的問題,公證處明確把“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列為其一項特色服務。

二、司法解釋

公證處可以辦理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分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不明確的視為無約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如果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否則仍以共同財產清償。

日常生活當中國婚內財產對於夫妻來説的話都比較重要,但是可能他們為了防止離婚的時候不好分配,就會在婚內的時候找一個公證機構來對財產進行一定的公證,這樣也不會產生一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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