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父母給的彩禮要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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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男方父母給的彩禮要還嗎?

一、離婚男方父母給的彩禮要還嗎?

結婚之前,男方父母往往會給女方彩禮錢,這裏所説的彩禮,自然是婚前的給付。所謂的婚前婚後是以婚姻登記為界,而非以舉辦婚禮為界,婚禮是一種習俗,而非法律行為。而且大部分彩禮是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不一定都要返還,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返還: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前兩種情形説的是要麼未結婚,要麼結婚後未共同生活。第三種情形説的是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裏的困難是指絕對困難,而非相對困難。

二、離婚返還彩禮的數額比例是多少?

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減少的數額一般確定為彩禮總額的10%至50%之間。彩禮符合了返還的條件,並不意味着必須百分之百地返還,人民法院在確定返還的數額時一般要根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有無生育子女、財產使用情況、雙方經濟狀況、彩禮數額的大小、哪方提出解除婚約等情況,酌情確定返還的比例,一般在60%至90%之間,而且接受彩禮一方提出解除婚約的返還比例會高於給付彩禮一方提出解除婚姻的返還比例。

三、彩禮是個人還是共同財產?

彩禮及禮金是親朋好友、領導同事對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風俗不同,導致對彩禮的認定也不同,大多數情況下,彩禮是明確送給男方或者女方的。如果彩禮是贈與給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財產;否則,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賠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綜上所述,男方父母在婚前會給女方一筆彩禮,這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一筆情況下離婚不能分割,但是如果符合特殊情況,女方也要返還一定金額的彩禮,比如對方父母支付彩禮後家庭生活陷入困難,或者雙方結婚後未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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