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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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

一、結婚兩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

結婚兩年了離婚要不要退彩禮錢應當是根據不同情況來進行判斷的。如果結完婚之後沒有共同在一起生活的話,可以要求退還彩禮。未領結婚證離婚彩禮要退。未領結婚證,不存在結婚的事實。如果收了彩禮,在結束關係的時候,男方有權利要求退回彩禮。假如彩禮沒有用來買嫁粧,或者沒有變相再給男方帶過來。

那麼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退回的。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結婚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結婚,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

二、彩禮返還的條件是什麼?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體現了對彩禮習俗的認可和指引,對彩禮利益關係給予了有力的調整。

第一,給付彩禮後,若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男方在婚前給付女方彩禮,其形式是一般贈與,實質上是以將來締結婚姻為目的、附條件的財物贈與。雙方既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雙方就沒有結婚,發生贈與的基礎關係就不存在,受贈人即負有返還贈與物的義務。所以在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返還。

在現實中,存在男女雙方舉行婚禮並共同生活但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因為現在的婚姻法不認可事實婚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相當於男女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關係。在男女雙方感情破裂、同意結束同居關係的情況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按照法律規定,女方也應當返還。

但是對於在雙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禮禮金部分,可以不予返還。所以準備結婚的男男女女都應當明白,只有辦理結婚登記,才能締結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關係。在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女方獲得的彩禮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否則男方可根據法律規定要回彩禮。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農村地區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地區,都是存在着彩禮支付的情況,當然了,還是需要建議大家注意,因為彩禮的性質主要就是為了雙方能夠締結婚姻,也就是登記結婚,因此最終沒有登記結婚的情況之下,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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