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月後離婚彩禮退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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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月後離婚彩禮退不退?

通常情況下,只要男女雙方已經結婚並共同生活過,彩禮是不予退還的,即使只生活了一個月就離婚,原則上彩禮也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用進行分割和退還,法定條件應當退還的情形下除外。

解決離婚時彩禮怎麼返還的問題,首先需確定一方給予另一方的財物是否屬於彩禮。屬於贈與的,無權要求退還;屬於彩禮錢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請求退還彩禮錢。

法定的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離婚時彩禮怎麼返還有着普遍的現實意義,由於結婚彩禮錢屬於我國的傳統習俗,大部分地區仍保留結婚送彩禮的風俗,確定離婚彩禮返還怎麼處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最主要的是由於農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結婚時,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高達數萬元,甚至是借錢給女方彩禮錢。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如果男女雙方只是進行訂婚,並沒有辦結婚手續的話,如果無法達成婚約彩禮是需要退還的,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情形下離婚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但是如果已經共同生活在一起,即便是結婚時間只有一個月,原則上彩禮也是可以不用進行退還的,除非男方能夠證明女方存在欺騙婚姻或者造成自己給付後生活困難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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