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贈與房產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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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贈與房產算共同財產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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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男方父母贈與房產算共同財產嗎

如果男方父母沒有明確説明是贈與一方的,那麼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資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4)知識產權的收益;(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①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②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③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⑤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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