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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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登記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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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登記流程

1、申請:凡證件齊全,可持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處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辦理跨國結婚登記需要準備以下證件:
(1)中國公民的結婚登記
a、本人户籍證明(户口簿、身份證);
b、本人婚姻狀況證明。
(2)外國人、外籍華人的結婚登記
a、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b、我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c、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d、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e、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結婚登記: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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