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流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9.68K

一、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流程是什麼?

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流程是什麼?

1、申領、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申領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臨近的居民身份證照片採集點採集照片(換領、補領證的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帶有關證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20個工作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新證並交回舊證(申領、補領證的不必交回舊證)

2、申領臨時身份證。申領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居民户口簿和本人人像採集信息交派出所審核→派出所打印其《臨時身份證申領表》蓋章後交給申領人,並收取臨時身份證工本費→第二個工作日下午,申領人持《臨時身份證申領表》和臨時身份證工本費票據到派出所户政窗口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件→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申領居民身份證。公民應當在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換領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

3、補領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4、申領臨時身份證。公民在申請領取、換取、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三、二代身份證辦理材料有哪些?

1、申領、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户口簿。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屬換領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

2、申領臨時身份證

(1)申領人申領、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驗居民户口簿和本人人像採集信息,並在其《臨時身份證申領表》中加以註明,派出所審核蓋章後交給申領人,並收取臨時身份證工本費。

(2)申領人持《臨時身份證申領表》和臨時身份證工本費票據,第二個工作日下午到派出所户政窗口領取臨時身份證件。

(3)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我國的公民身份證明的一系列證件中,身份證是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項證明,每個人都是需要及時地辦理自己的身份證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相關部門辦理身份證後,此時是可以選擇領取身份證的方式的,並且也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內領取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