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記離婚證丟失怎麼辦
一、再婚登記離婚證丟失怎麼辦?
離婚證遺失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再婚登記必須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此外還需準備以下材料:
(一)雙方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三)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二、女方再婚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嗎?
女方再婚不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可以單方請求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是: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三、女方再婚後請求變更撫養權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女方再婚後請求變更撫養權的起訴書應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綜上所述,如果沒有離婚證或者是離婚判決書,不能辦理再婚登記,在補辦了離婚證之後,辦理再婚登記的流程和第一次登記結婚的流程是完全一樣的,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構的工作人員會當場辦理結婚證,辦理結婚證不需要交納任何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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