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亡故賠償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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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後亡故賠償金怎麼算?

離婚後亡故賠償金怎麼算?

離婚後亡故賠償金應當是根據訴訟人民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是農村的人均純收入標準來進行計算。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匕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二、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特點是什麼?

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死亡的,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由此可見,死亡賠償金是不法行為致人死亡時特有的財產損害項目,是對受害者近親屬的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特點:

(1)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遺產表現的財產權益系死者生前已經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賠償金的形成及賠償金的實際取得均發生在死亡之後。

(2)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係終結於離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賠償金產生於夫妻關係終結之後。

(3)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並非對死者自身的賠償,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

三、交通事故的死亡賠償金屬於遺產嗎?

1、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算死者遺產,這是因為,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是是公民死亡後對死者家屬的補償,所以不是遺產。但分配的時候,會參照遺產處分。

2、對死亡賠償金原先理論上和司法解釋上認為是精神損害撫慰金性質的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離婚之後如果因為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發生其他方面的人身侵權行為導致死亡的話,那麼是可以要求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的,這實際上也就是死亡賠償金,當然了,死亡賠償金的一些具體的計算標準的話,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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