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酗酒毆打另一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離婚律師:夫妻一方酗酒毆打另一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夫妻一方酗酒毆打另一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民法典明確規定,家暴是法定判決離婚的理由,但大家也不要太樂觀。杭州離婚律師通過實務中的判例總結,用家暴判決離婚這個法定條件判決離婚也沒有那麼容易,主要原因是:

1、家暴證據不足,不容易收集;

2、即使有證據,法院也不見得會認定為家暴;

3、法院對第一次起訴離婚很謹慎,為了構建和諧社會一般會給雙方一次和好的機會。

我們通過2022年1月份的這個判例就可以看出。

小紅、小明經媒人介紹家人包辦,經過短暫接觸後於按照習俗舉行婚禮後共同生活。2016年1月7日補辦結婚登記,婚後於生了三個子女。

因系父母包辦,婚前雙方缺乏感情基礎。婚後共同生活期間,小明經常酗酒後回家鬧事,對小紅拳打腳踢,經常毆打小紅,對小紅實施家暴致使小紅多次住院治療。小紅念及三個孩子尚小在生活中處處忍讓,多次勸告小明,但小明毫無改過甚至變本加厲。

2020年12月12日小明酗酒後又再次毆打小紅,致使小紅頭部及腿部多處受傷,小紅被迫向報警,後小明因故意傷害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小明服刑結束後,到小紅娘家叫小紅回家並向小紅保證會好好生活。

小紅念及孩子尚小需要照顧,且看到小明確有悔意,遂跟隨小明回家共同生活。但未曾想小明依然不知悔改,經常辱罵、侮辱小紅。對小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傷害。因小明的惡意辱罵以及侮辱行為小紅感到身體不適後,在醫院檢查醫生建議住院治療。在住院治療期間小明不僅對小紅不聞不問,甚至兩次到醫院辱罵小紅。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小紅辯稱:小紅所述的結婚時間及生育孩子的情況屬實,但是他不同意離婚,三個孩子還小,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他希望可以一起共同生活。現在他誠懇給小紅道歉,他願意改變他的缺點和不足,希望可以和小紅和和氣氣的過日子,共同撫養孩子。

本院認為,小紅小明系依法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受法律保護,婚後共同生活已長達十年之久,且育有三子,在共同生活中雙方無小紅則性矛盾,小明酗酒毆打小紅的行為是極其錯誤的,應提出嚴肅的批評教育,在以後的共同生活中只要雙方多溝通,相互包容,互諒互讓,婚姻關係還有和好的希望,且離婚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

為了維護正常的婚姻家庭關係,構建和諧社會,小紅提出離婚的理由不能成立,小紅的離婚請求不予支持。

法院判決:不準小紅馬某與小紅離婚。

那麼,不能認定家暴怎麼辦?沒有證據怎麼辦,就不能離婚了嗎?

也不是。

在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後,如果原告還想離婚的,可以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離婚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這也是有其原因在的。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判決離婚,是為了給雙方機會,維護穩定家庭關係,第二次起訴,一般判決離婚,是為了尊重婚姻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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