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對方不離還要申請凍結車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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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不離還要申請凍結車輛嗎?

一、起訴離婚對方不離還要申請凍結車輛嗎?

是可以凍結的。凍結方式是利害關係人可以向申請凍結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凍結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一般起訴離婚財產凍結會在離婚判決後申請,為避免訴訟期間一方故意轉移財產的,可申請財產保全,但須提供必要的保證,對凍結財產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承擔。

二、起訴離婚有什麼流程?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增收0.5%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可以申請凍結車輛,起訴離婚一共有三個階段,分別是起訴階段,答辯階段以及開庭審理階段,在起訴階段,需要遞交起訴書,説明訴訟請求,提供相應的證據;在答辯階段,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答辯狀;進入庭審階段會下達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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