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中無過錯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侵權責任法中無過錯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一、《侵權責任法》中無過錯責任的規定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目前已經並被廢止,《民法典》中對於無過錯責任的情況是有着明確的規定: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其他法定的情況出現了侵權行為的,有可能不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侵權責任是任何人都對他人承擔這樣一種義務

二、侵權責任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侵權責任的法律特徵表現在:

1、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範、禁止性規範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於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一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

2、侵權責任以侵權行為為前提要件

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3、侵權責任的形式具有多樣性

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財產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形式的責任。

三、構成侵權行為的情況有哪些?

1、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的侵權行為;

2、產品質量責任;

3、高度危險作業的侵權責任;

4、危害環境的侵權責任;

5、施工造成的侵權責任;

6、建築物及其附屬物造成的侵權責任;

7、飼養動物造成的侵權責任等等。

特殊侵權責任實行過錯推定或無過錯責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責任,只要證明三個方面:自己有損害;加害人有加害行為;損害與加害行為有因果關係。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責任,要根據法律證明符合法定的免責條款或自己沒有過錯。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無過錯侵權責任的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這就意味着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侵權行為人是不會被追究侵權責任的,但必須要經過法院詳細的調查取證之後才能做出相應的判決結果。不符合條件的還是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