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離婚在哪裏辦離婚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6W
雙方協議離婚在哪裏辦離婚證?

離婚登記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離婚證應該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如果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到被告人常住地的民事法院遞交訴訟狀,在辦理離婚證時,需要等30天的離婚冷靜期,到期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離婚冷靜期內可以撤銷離婚申請。

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也要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辦理,這樣才會受國家的法律保護。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情況分為兩種,包括協議方式離婚與訴訟方式離婚,但是很顯然,只有在協議離婚的時候,才會涉及到離婚證的辦理,如果是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話,此時只需要獲得法院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就行了。具體情況如下:

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無任何糾紛(糾紛包括孩子,財產,房產等),倆個人在商量之後能夠協議離婚,這樣的夫妻雙方要辦理離婚證的,就去當時結婚的時候去的結婚登記處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並在相關的辦理人員面前簽上自己的名字並且要按上手印後,再去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這些流程全部都填寫結束後,當事人雙方無任何疑義的情況下就直接辦理就可以,然後告訴相關的辦理人員將當事人的結婚證進行註銷就可以離取到離婚證了。

另一種情況就是,在夫妻雙方因為某種原因要辦理離婚證的同時,當事人之間存在着矛盾(矛盾包括財產,孩子的撫養權等等),而且是協商都解決不了的問題的情況下,其中一方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請求訴訟離婚,如果到最後的情況是法院根據雙方的問題進行調解才辦理的離婚的,那麼在法院辦理結束後,法院會生成一個民事調解書或者是民事判決書,每個地方的法院下達的文件不同,這個民事調解書或者是民事判決書就相當於是當事人雙方的離婚證,就不需要去結婚時的婚姻登記處去辦理離婚證了,這種情況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果夫妻雙方選擇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那麼就需要在協商一致之後簽訂一份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將離婚協議書提交給婚姻登記機關,在經過法定的離婚冷靜期之後,婚姻登記機關就會頒發離婚證。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