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爭孩子撫養權的訴訟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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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爭孩子撫養權的訴訟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起訴離婚爭孩子撫養權的訴訟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離婚子女撫養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離婚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

1、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對於有孩子的家庭來講,在離婚的時候當然應該妥善處理好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等相關問題,父母親對於孩子的應盡義務以及享有的相關權益是平等的,在原告爭取撫養權的同時,被告方也可以針對原告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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