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怎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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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怎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時怎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女方/男方想爭取撫養權,首先要了解法官判決撫養權的考慮因素,然後根據法官的思路,對症下藥,去收集孩子判給自己的有利證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

(1)一般隨母親生活。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判決子女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比如母親患有艾滋病、梅毒等傳染病或者患有嚴重的精神病等;

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比如母親的經濟能力、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明顯不利的,或者母親的品行不端、對孩子有暴力行為,或者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親自撫養子女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父親一方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母親存在上述特殊情況時,法院肯定會將孩子判歸母親。

(2)如果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法院會尊重雙方的合意。

(3)需要提示的是,一般撫養權糾紛均是在離婚糾紛中一併處理,而法院目前對於離婚訴訟的裁判態度更加謹慎和保守,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合意的情況下,離婚訴訟週期一般都超過一年,如果啟動離婚程序時,孩子不滿兩歲,法院處理撫養權糾紛時,孩子很大可能已經滿了兩週歲,母親此時的優勢不再那麼明顯。

二、兩週歲以上的子女:

(1)若男女雙方已經分居,孩子一直跟隨哪方生活並且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環境,法院考慮到儘量不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判決孩子由該方繼續撫養的可能性較大。

根據李律師的辦案經驗來看,起訴離婚時,一般雙方已經分居,因此孩子實際隨哪方共同生活成為了法院判決撫養權的最大考量因素。

(2)若男女雙方沒有分居,法院一般綜合衡量哪方的條件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比如雙方的經濟條件,哪方父母能夠幫忙照顧孩子,哪方學歷更高,哪方有獨立住房等因素,在綜合衡量哪方條件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時,法院的自由裁量權比較大。

(3)八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因此若能爭取孩子的意願,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也能更大一些。

(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一方存在嚴重婚姻過錯,尤其是對孩子有過暴力行為時,法院很可能會將子女撫養權判歸另一方。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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