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十年了起訴離婚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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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二十年了起訴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結婚二十年了起訴離婚財產怎麼分?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起訴離婚時,財產分割主要遵循下面幾個原則。首先是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分共同財產。由於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因此雙方平等的享有財產權利。第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因為子女撫養費用佔家庭生活支出一個重要部分,所以在分割財產時,應當加以考慮,對於撫養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除此以外,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方,在訴訟離婚時,法院也會給予適當照顧。第三是尊重財產屬性的原則。意思是指,在分割財產時,應該充分考慮財產的經濟效用和屬性。

訴訟離婚中,當事人應當在起訴狀中寫明訴訟請求,如請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等。具體的財產分割方式,如果當事人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協議;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

二、離婚財產的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對於婚內的共同財產,應當均等分割;需要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於過錯方來説,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需要遵守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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