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編作品的法律規範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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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彙編作品的法律規範是怎麼規定的?

彙編作品的法律規範是怎麼規定的

1、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由於彙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彙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徵得他人的同意,並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2、具備獨創性的彙編作品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作者創作作品過程的獨立性。換言之,彙編作品是作者獨立創作完成的,非剽竊、抄襲之作;

其二,彙編作品是作者智力勞動的結果,即作品應體現一定限度的創造性。

二、彙編作品的概念

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三、申請彙編作品版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作品登記申請書(由作品登記機關提供標準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作者身份證明(複印件,須作者簽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註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委託作品的委託合同(複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證明(複印件)。

3、作品著作權歸屬證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複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複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複製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製品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複印件)。

4、作品説明書。寫作要求:

(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説明文章字數;

(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

(3)作品完成時間,並説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

(4)説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麼時候發表,準備以什麼方式發表。

5、代理人受託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四、不適用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譯文。

從理論上講,官方文件和官方譯文,符合一般作品的構成要件,但其目的為人們提供行為規範,需廣泛傳播,因此,不能給予保護。

官方文件僅指官方法律文件本身,不包括官方編輯出版的具有獨創性的法律彙編、法規彙編等編輯作品。此外,官方文件的非官方譯文,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2、時事新聞

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電台、電視台等傳播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就其內容來説,時事新聞只是一種客觀事件本身,不受法律保護。由於對時事新聞的報道是為了迅速廣泛地傳播,如果給予保護,就會影響它的傳播,難以達到及時傳遞信息的目的。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這幾項內容本身是一種通用工具,不具有獨創性,不符合作品的獨創性。

對彙編作品我們應該不陌生,最簡單的類似於中學生作文選集,彙編人所起到的只是把同類型的作品編輯在一起而已,但其中每一篇作品的原創作者都應該標註清楚。應該説彙編作品也屬於知識產權的一種,其法律法規和知識產權都是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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