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予遺囑怎麼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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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贈予遺囑怎麼表示接受?

贈予遺囑怎麼表示接受?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只要將遺贈內容載入遺囑,不需要遺贈受領人同意即可產生法律效力。但遺贈受領人可拒絕接受,也可放棄受遺贈。遺贈是遺囑人用遺囑的方式將個人財產的一部或全部於死後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法律制度。是遺囑人以遺囑處分其遺產的一種方式。

二、接受遺贈的表示有哪些種類?

1、向部分繼承人作出接受遺贈的口頭表示;

2、出示接受遺贈確認書等書面文件;

3、通過公證的方式表示;

4、實際佔有房屋即可視為接受遺贈;

5、向法院提起訴訟

接受遺贈的期限是多久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若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兩個月的期限是從受遺贈人“知道”自己受遺贈開始計算。即不知遺囑存在的,則不受時間限制。

三、遺贈與遺囑的區別內容是什麼?

遺贈與遺囑繼承,都是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個人財產的方式,都須具備遺囑的有效條件才能有效。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點。遺贈與遺囑繼承有以下主要區別:

1、受遺贈人與遺囑繼承人的主體範圍不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家或者集體,但不能是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內的人;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內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國家或者集體。

2、受遺贈權與遺囑繼承權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遺贈人接受遺贈時,須於法定期間內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遺贈。遺囑繼承人接受繼承的,無須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遺囑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3、受遺贈人於遺囑繼承人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受遺贈人不能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而是從遺囑執行人處取得受遺贈的財產;而遺囑繼承人可直接參與遺產分配而取得遺產。

如果是被贈予的財產是需要當事人在兩個月的期限之內明確的做出是否接受遺贈的決定的,一般如果在兩個月的期限之內沒有明確的做出接受遺贈的決定的,將會視為是自動放棄了遺贈,並且不能再次反悔接受相應的遺贈,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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