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寫房屋遺產繼承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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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寫房屋遺產繼承如何寫

一、寫房屋遺產繼承如何寫

立遺囑人:——,男(女),年月日出生,地址:身份證號碼:。

——是坐落在——房產一套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年事已高,現於——頭腦清醒之時,——自願訂立遺囑如下:

1、

2、

3、

......

以上所立遺囑為——的真實意願。

立遺囑人:

年月日

二、房產繼承怎麼辦理

以深圳為例

1、繼承公證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户口簿(註銷户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税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表格可在公證處網站下載,由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並蓋章;沒有單位的,由社區工作站和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的,可由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社區工作站、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並提供相應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或澳門有關機構予以證明,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國外,上述材料應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申請免税

根據財税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免徵營業税和不徵個人所得税,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税問題的批覆》規定,對於《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税。申請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    局,具體需要攜帶的資料:

(1)繼承人身份證複印件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書或公安局出具的註銷户口證明

(3)房地產證(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產證複印件需有銀行蓋公章及與原件一致的章經辦人簽章)

(4)繼承權公證書(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須提供境外公證書和境內公證書)

(5)如果繼承人未滿18週歲需提供監護權公證書

3、登記過户

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户,需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身份複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深圳市地税  局的減免税批覆

去世的親人留下的房產,金錢或者是車子,土地都是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來繼承。而遺囑人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表明自己的財產交給誰,需要注意的是,遺囑在訂立的時候,必須要真實的表達當事人的意願,並且只能是當事人在頭腦清醒的情況下訂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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