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財產分配比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9W
外遇財產分配比例是什麼?

一、外遇財產分配比例是什麼?

外遇財產分配比例是什麼,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照顧無過錯方”通常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式上,對無過錯方予以適當的照顧。在財產的數量上可能是略有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財產總類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慮到無過錯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比如説夫妻之間在婚後有一處共同房產,如果雙方都堅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給對方適當的折價的話,那麼法官就可能考慮把這處房子判給無過錯方。而由無過錯方給予過錯方適當的折價,這也是對於無過錯方的一種照顧。所以通過前面的分析我們發現,很多當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種想當然,並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

二、離婚過錯的認定是什麼?

過錯在法法律上的規定是:

1、 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夫妻共同財產範圍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具體如何來進行處理,實際上首先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再由人民法院對此做出一定的判決,並且如果存在法定過錯,那麼按照《民法典》當中的基本原則是需要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來進行財產分割。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