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遺產繼承順序及比例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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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遺產繼承順序及比例怎麼規定的?

一、老公遺產繼承順序及比例怎麼規定的?

丈夫死亡後財產分割比例是妻子,子女,父母平均分割,有遺囑按遺囑來,沒遺囑,死者的財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先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二、父親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父親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三、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辦?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羣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説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老公的遺產,一般是平均分的,繼承父親的遺產時,需要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位的先繼承,第二順位不繼承;沒有第一順位的,第二順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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