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遺囑是否還用做司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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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遺囑是否還用做司法確認

一、生前遺囑是否還用做司法確認?

不需要,遺囑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1、立遺囑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3、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4、遺囑的形式,要合法。

二、生前訂立的遺囑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訂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1、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4、錄音錄像遺囑。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四、起訴確認遺囑無效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生前可以選擇的立遺囑的方式非常多,類似於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等,無論選擇哪一種方式立遺囑都不需要專門經過司法確認,如果被繼承人去世之後,繼承人主張遺囑無效的,要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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