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期間夫妻轉讓財產協議有效嗎?
一、婚內期間夫妻轉讓財產協議有效嗎?
民法典中夫妻自行簽訂財產轉讓協議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簽完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反悔嗎?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一經簽訂,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證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簽訂協議,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並且,雙方符合約定情況的,即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
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要按約定履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點判斷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1、婚內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
將財產約定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
不過,公證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即可。
2、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
雙方做財產協議約定時,必須是屬於兩個人的財產,如果不屬於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比如是一方父母的財產,那麼都不能訂立財產協議。
3、雙方意思表述要明確
跟一般合同訂立一致,雙方必須有明確的意思,並且履行協議後,雙方不得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婚內期間夫妻轉讓財產是可以完全實施的行為,只要想要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權益是可以利用書面的方式進行,只要雙方協商好此協議就會產生法律的效力,如果之後離婚也是可以利用此協議來對雙方的財產進行分配。